为规范稽查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近期,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提升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专项措施,以促进稽查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一是拓宽案件来源。案源线索少是目前质监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要开拓新局面,必须调整执法办案思路,拓宽执法办案领域,改变以往执法办案的既定思维模式,将执法办案定位在拓展新领域,寻找新案源上。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的报道、行业的潜规则以及各种信息交流平台来获取案源,挖掘案源。不仅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更不能放过小的案件。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来拓宽案件的来源,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秉持“和谐执法,阳光办案”理念。根据工作要点,确定了稽查队工作重点。围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这个中心,抓住“办案质量、事业发展、行风建设”这三条主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执法人员素质,优化行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宣传。由“单纯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转变,让执法行为更透明,做到每办一件案子都达到寻“铁证”、做“铁卷”、办“铁案”,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办案诚信环境。塑造高效文明、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稽查形象,是向更高层次的稽查管理迈进。
三是加强省市县联合执法。积极的配合省市质监局对跨地区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和地理优势,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