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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盛赞中国开发再生能源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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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从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获悉,世界银行日前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目标——迈向绿色未来》报告,建议中国采用4种方式尽快改善再生能源开发质量,以实现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将达到总能源消费的15%新目标。

  该报告首先对政府目前和预定的可再生能源目标进行了评价,将其与两个基于相同经济技术前提条件的方案相比较,然后评估了现行可再生能源政策是否与政府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相符,最后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该报告建议,中国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四种方式,以改善开发再生能源质量,更有效地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目标:加快水电发展,在降低总成本的同时,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目标;尽快改善风电的开发质量,解决风电运营及入网方面存在的问题;鼓励省及区域之间的可再生能源交易,因为这种交易可实现全国可再生能源新目标的成本下降约56%~72%;推广绿色电力认购机制,在上海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可考虑在国家或者省级层面推广该机制,弥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部分增量成本。

  世界银行中国可持续发展局局长羿艾德表示:“中国过去30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我们编写这份报告的目的之一就是宣传中国的丰富经验。”到2009年年底,中国小水电总装机约5500万千瓦,成为全球小水电装机最多的国家;风电装机达到2268万千瓦,而且仍保持高速增长;生物质发电装机400万千瓦;光伏发电30万千瓦。无论以哪种标准来衡量,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都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中国的小水电装机已经引领全球,风电装机排在美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

  世界银行高级能源专家、研究课题负责人彭喜明说:“自从2005年中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以来,中国综合采用了多种政策手段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这些政策手段包括风电特许权,生物质发电的固定上网电价政策及后来推出的风电固定上网电价政策,以及针对各发电公司、各省还有将来可能针对电网公司的强制可再生能源份额政策等。”

  据悉,2005年2月我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为中国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并实现其能源安全、减少污染和扶贫的目标提供了平台。2007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又明确提出,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将达到总能源消费的15%。这一新目标也意味着中国将降低国内环境污染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放到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并将打造全球领先的、高质量水平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作者:杜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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