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控制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我部决定制定《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曾于2008年3月14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已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对该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再次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现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环境标准研究所。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陈艳卿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院100012
联系电话:(010)66556216(010)84919597
传真:(010)66556213(010)8491939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
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