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计量法》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为切实规范和加强药店计量管理,近日,山东省临朐县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药店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所用计量器具是否具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在检定工作中,该局工作人员本着“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对辖区内10个乡镇15个药店的2台500型台秤、3台电子计价秤、16台案秤、23支戥秤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多数单位计量器具管理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所用计量器具超过检定有效期或新配计量器具未及时送检等问题。对上述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将进行后续跟踪督促,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维护群众利益。检查过程中,质监人员还向药店经营业主宣传了计量器具知识和计量法律法规等,提高他们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