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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大疾病险制定标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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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备受争议的重大疾病险(以下简称重疾险)的定义有望尽快统一。昨日记者获悉,为推进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保监会成立了专门的“重疾定义制定办公室” 。这标志着各家寿险公司五花八门的重疾险定义将由一种定义来替代,消费者今后买重疾险也就更简单方便了。

  重疾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重疾险纠纷的根源所在。近期以来,重疾险一直被质疑之声包围。去年12月,网上就广为流传一封名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的邮件;今年2月份,深圳友邦6名投保人又集体对他们的重大疾病险合同提起诉讼。很多医学和法律专家也纷纷站出来声讨“重疾险只保死不保病”。

  针对上述指责,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也首次站出来承认,目前国内重疾险确实存在缺乏统一定义的问题。“不过,重疾险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介绍,2000年至2005年间,中国人寿康宁终身和定期险的赔付已经达到53.54亿元,这说明市场上的重疾险不只保死亡,也保疾病本身。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表示,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责任”等专业名词的概念在定位上没有统一标准,消费者购买重疾险等产品往往需要货比70多家保险公司。“某些病种的医学概念事实上是不能由保险公司自己来解释的,应该由保险行业协会对主要病种进行统一解释。”郝演苏说。他同时指出,所谓条款标准化,是指保险合同中主要保险责任的统一。重疾险条款标准化后,各家保险公司对每种大病定义以及理赔规定就会一致。

作者:张培娟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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