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海市质监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海市质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小路作题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质监”的工作报告,会议由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主持,副局长杨江波、郑光辉、杨建林和总工程师朱明出席会议。
黄小路指出,要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全面建设上海法治质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民主决策,加强监管难点的立法研究,努力提升质监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转变方式,全力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黄小路强调,要逐步完善上海法治质监建设的保障机制,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长远规划,夯实基础,为上海法治质监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全局同志应当强化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决策、办事、执法和检验检测等行为有依有据并经得起检查。
沈伟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各单位应当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质监的总体部署,一条一条落实,一项一项贯彻。同时,要注重创新,强化依法行政的指导、督促、考核和队伍建设,形成法治质监建设机制。
会上,浦东新区、青浦区质监局,上海市质监稽查总队和上海市质检院等四家单位作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上海市质监局相关处室、局属基层单位相关负责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公职律师等约5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