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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寨”两面性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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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结束的第三届知识产权与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针对近年来一直很热的“山寨”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些“山寨”产品的质量和正版相比有一拼,能把假冒产品做得这么好是相当不容易的,这说明“山寨”产品制造企业是完全有智慧、有能力的。可惜的是,他们把聪明用错了地方;如果把这种聪明才智用到研发创新上面,也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和产品。

  这种带有积极性的评价,表明了我国官方对“山寨”的态度并非是全盘否定的。事实上,给予“山寨”一定程度的认可,这在民间早达共识,就连一些经常遭遇“山寨”侵权的知名品牌,有时也会表现出对其的同情。在一次《财富》论坛年会上,世界著名时装品牌杰尼亚的CEO保罗·杰尼亚及香港著名时装企业薇薇安·谭服装公司CEO谭燕女士,在谈及自己的品牌经常被内地一些厂商假冒这一问题时,都曾对假冒者不吝赞语:做工很好,面料考究,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不过,对于“山寨”的“夸赞” 不管使用多么赏心的词汇、达到多么悦目的程度,都无法也不可能超过一个前提——“山寨”毕竟是“山寨”,它是非正常的,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是非法的,对其态度必须得先有一个批判的基调。当然,这种基调也可以是积极的,如上文田力普所言。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指向是在揭示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这一本质的同时,让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事物的积极面上,并令其尽可能实现价值最大化。这也是我们在“山寨”问题上的终极态度。但要实现“山寨”的积极价值,最根本的还要从摒弃或抑制负面的东西入手。一直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而社会舆论也有一种不良道义倾向,即认为有形财产私有,无形财产共享。这种以“减少产业发展成本”为出发点,对“无形知识”缺乏尊重并企图对其进行无偿占有的文化心态,正是我们当前最迫切需要批判和纠正的。

  尽管我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及治理“山寨”现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大众思想观念取向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一方面显示了不良文化心态有着很强的延续惯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现有的产业政策对创新鼓励的力度还不够,尚未形成社会氛围。要知道,国内众多从一开始就下决心走自己的路的企业或品牌,其产品质量早已达到了与世界知名品牌比肩的程度,但他们并没有同时获得相应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利益;而那些一上来只为了眼前利益,从不考虑自我品牌建设的假冒者,却用很小的成本投入及假冒风险代价得以盆满钵满。这种局面既是“山寨”泛滥的肇因;反过来“山寨”横行也会加剧这种局面,陷入恶性循环。

  因此,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实现“山寨”的积极价值,必须对产业政策进行调整。首先必须划清企业创新和盗版仿冒之间的界限;其次,在打击“山寨”和培育创新苗子之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第三,还要花大力气净化社会环境,建立从官方到民间都普遍注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价值氛围。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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