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天津市<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的备案函》(建科教便函[2010]第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181-2010。其中,同意将第3.1.3、3.2.2、3.2.3、3.2.6、3.3.1、4.3.2、8.2.1、9.1.4、11.1.3、11.1.4、12.1.8、12.6.3、14.2.5、14.3.8、15.1.7、15.3.4、15.6.7、15.6.10、15.7.7、16.0.2、16.0.3、16.0.5、16.0.9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