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入冬后的食品安全,山东省曹县质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高日常巡查工作质量,确保巡查“精细化”。在日常检查中,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帮企业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检验记录台帐、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等各项记录;要求企业建立并执行问题产品处理、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确保企业能够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水平,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进一步加强小作坊监管力度。在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时,曹县质监局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进行,不搞一刀切。在保证质量安全、销售范围不向外扩大的前提下,要求小作坊主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三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落实业主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媒体、报刊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大家都来关注食品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