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至18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验收组对桐庐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检查了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等,查看了桐庐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档案资料,最后听取了桐庐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情况的汇报。
考核组一致肯定了桐庐县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领导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综合协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注重“三大体系”建设,应急处理能力比较强。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搭建了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互动平台、服务平台;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计划、检测结果进行三统一,实现了有限检测资源的综合利用共享;在加强小杂食店监管过程中,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对小食杂店实行信用评价,取得较好成效。桐庐县政府出台了《桐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构建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应急处置体系,应急有培训有演练,大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宣教氛围比较浓。为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各种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营造示范创建的氛围。
三是专项整治力度比较大。各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对小作妨、小餐饮店、农贸市场、添加剂、“地沟油”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针对农民自产自销的流动摊贩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在农贸市场周边空地划定区域进行集中管理。
四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大监管环节监管力度比较大。在桐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大监管环节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抓重点,抓难点,为示范创建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延伸服务,农村土厨师管理深入扎实,今年对一千余起的农村红白喜事进行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和卫生保障,直接受益人群22万多,将近半个县的人口数,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充分体现了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执政理念。
考核验收组在肯定县内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对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质量。二是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和日常监管力度。三是希望桐庐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财力的投入,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整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