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安丘市政府出台了《安丘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安丘市政府成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同时,还对生产经营者如何申请、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安丘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运作的良好局面,安丘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迈进了一个新阶段。
截至目前,安丘市已有安丘大姜和芝麻香型一品景芝酒两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数量位居潍坊各县市区首位。其中,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批准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芝麻香型一品景芝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该企业已经启动了标志的使用工作。安丘市质监局正在积极推动安丘大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保护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