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加拿大司法部颁布新修订的《鱼类产品条例(Fish Inspection Regulations)》(C.R.C.,c.802),已于2010年10月20日开始生效。该条例涉及水产品包括:鱼类、蛤蚌、牡蛎、龙虾、贻贝及其加工产品。修订后条例主要涵盖下列内容:1、水产品检验的类别、基本方法、准则以及进出口要求;2、产品标签使用准则规范;3、产品标识代码使用规则;4、罐头制品检验标准,涉及产品包括蛤蚌、贻贝、牡蛎、龙虾、龙虾干、龙虾酱、鲑鱼、金枪鱼;5、新鲜或冷冻水产品检验标准,涉及产品包括面包鱼、龙虾肉、牡蛎、太平洋鲑鱼、扇贝、虾制品、胡瓜鱼、白鲑鱼;6、腌制、调味、熏制水产品检验标准,涉及内容有酸菜鱼分级准则、腌制青鱼块标准、腌制无头青鱼块标准、腌制去内脏青鱼块标准、腌制青鱼片、腌制比目鱼块、腌制马鲛鱼块(春、夏、秋)、腌制无头马鲛鱼、腌制红点鲑鱼块、腌制大西洋鲑鱼块、酸菜鱼产品标准;7、腌熏鲱鱼及鲱鱼片等级、规格检验标准;8、咸鱼检验标准;9、鱿鱼干检验标准。
内容详见:http://laws-lois.justice.gc.ca/eng/C.R.C.-c.802/FullTex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