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义乌检验检疫局以稽查为抓手搭建法治质检工作平台成效显著。自2006年至今,该局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000多起,占浙江检验检疫系统查处案件总量60%以上,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检量由2005年的21449批次、货值5.0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77821批、货值23.21亿美元,批次量、货值分别增长了262.82%和364.20%。
由于市场采购出口特殊贸易方式,货物杂拼装现象普遍。一个集装箱内少则十几种商品多则几十种商品,为了方便不少组货单位选择冲关出口。由于中间环节多,从国外采购商,到市场经营户,到生产企业,再到外贸代理公司,只有外贸仓库是连接诸多主体的重要环节,而义乌辖区内外贸仓库遍及各居民小区以及城郊结合部,给检验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该局以稽查为抓手搭建法治质检工作平台。
不断完善执法依据。先后制定出台了《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市场采购出境货物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规范》、《案件稽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义乌对外稽查作业指导书》、《义乌检验检疫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制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增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可控性。
组建稽查队伍实施24小时不间断稽查。在浙江检验检疫系统率先成立了稽查处,组建了法制稽查队伍,目前义乌局法制工作部门有法律研究生1名,本科生4名,法律专业聘用人员5名。加大经费投入,实施24小时不间断稽查,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06年至今,义乌局共查获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000余起。并根据外贸仓库分散等特点,绘制了稽查路线图,提高法制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由局长、法制工作分管副局长、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案件审理委员会,定期对普通程序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审理,法制部门根据案审委的决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义乌局自开展稽查工作以来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创新手段方法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有效性。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义乌局坚持“处罚到哪,宣传到哪”的工作方针。针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特点,配备了英语专业稽查人员,制作了中英文对照宣传资料,加大对国外采购商有关法律、法规和外贸政策的宣传,拓宽法律宣传的普及面。主动出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合作,派出法律专家给国税等部门上检验检疫法律知识课,加强与海关、质监、工商等部门业务交流,提高联合执法有效性。通过广泛宣传,检验检疫工作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