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对黔东南州产业振兴、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贵州省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经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近日正式发布。
该《意见》为标准化工作服务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开创了黔东南州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0〕4号)文件下发后,贵州省黔东南州质监局局党组认真研究,并及时向州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结合全州实际起草《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于11月9日以黔东南府发〔2010〕34号文件向全州印发。为确保该《意见》的有力实施,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办以黔东南府办发〔2010〕238号文件向全州印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全州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经费支持、项目明确、措施有力。为了确保标准化工作在全州的有序开展,黔东南州政府明确将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当年各级财政预算,并每年拿出90万元用于州级标准化项目建设和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和20万元的专项标准化工作经费;同时明确县级政府给予配套相应经费、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标准化经费、各实施单位积极投入一定的标准化经费。为了使标准化工作做到有具体项目支撑,真正发挥品牌带动作用,黔东南州政府于8月26日公开向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征求标准化项目意见,确定了黔东南州20个第一批(2011-2013)农业综合标准项目库,明确州财政和县市财政投入项目经费总计327万元;确定了黔东南州9个第一批(2011-2013)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项目库,明确州财政和县市财政投入项目经费总计132万元; 确定了黔东南州22个(2011-2015)产品标准项目规划,明确州财政和县市财政投入项目经费总计203万元。为创建标准化激励机制,黔东南州政府设立了黔东南州标准创新贡献奖,对于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含贵州省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主持单位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全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并就标准化工作的宣传、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黔东南州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