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加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推进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行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通知》(国粮发〔2006〕14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国家粮食局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管职责,结合粮食检验监测工作实际,制订了《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附件1: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监督评审(自查)表

国家粮食局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