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四市质监部门签订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日前,南京、合肥、杭州、南昌四市质监部门共同在南京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按照互利合作、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提升履职能力、扩大服务和监管范围,推进区域经济繁荣。

  此次四市质监部门合作协议达成以下共识:共促名牌企业发展,让失信企业无处遁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质检科技事业;打破地域限制,共筑安全监管防线。

  服务经济发展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此次框架协议的重心之一就是共同服务四市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包括建立四市区域内市以上名牌产品、质量奖企业和自主创新标准、计量许可认定标志等通报互认制度,推进区域内名牌重点企业间的项目合作,共同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建立跨区域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区域名牌重点企业合法权益;建立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区域内企业品质诚信记录,通报品质失信企业黑名单等。通过合作,区域内的名牌企业将在四市范围内畅行无阻,受到四市质监部门的共同保护。同时,不诚信的企业也将在四市范围内无处遁形。

  检测技术是质监部门执法的基础和支撑,也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此次四市框架合作协议中也将技术合作作为一个重点,力求实现四市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区域内技术机构交流与项目合作机制,共同提高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框架协议还提出,四市将互相通报中长期技术机构发展规划,共同协商规划区域内技术机构的建设,实现四市质检技术机构的优势发展、错位发展和共同发展。

  据介绍,四市质监部门还决定联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工作,集中四市优势力量共同突破监管热点、难点;打破区域限制,追踪协查问题食品的来源去向,共同应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特种设备联合安全监察机制,对跨区域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活动共同予以规范;加强特种设备装备和检验力量共享;互相通报彼此行业性、区域性的产品质量问题,联合组织专项整治,共同开展重点产品质量问题研究,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张艳 蔡美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