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质监局针对山东省人大未出台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的法规情况,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分布多、广、散的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监管盲区。
一是实行“小的放大管理”,全面提升高风险监管的级别,提高监管要求。对于食品添加剂、涉乳制品等重点敏感问题,要求小企业按照正规大企业的要求,落实原料入厂档案、产品出厂档案等制度,确保每一批原料来路清白,每一批产品去向明确;并针对小企业检验能力薄弱的实际,加大定检抽检力度,帮助其进行质量控制。
二是实行“散的集中管理”,通过经常召集企业参观正规获证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小企业查找问题、找不足、促整改。
三是实行“错的加强管理”,重点加强对被执法过的企业的帮扶管理力度,对每家被执法过的企业进行回访,结合企业实际,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制度,避免一罚了之的现象。
四是实行“差的重点管理”,对于一些差的小作坊,该局不仅定期巡查,同时不管是办理其它各项公务,只要路过这些企业,都要进行指导、检查。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小企业重点进行检查,对于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五是实行“好的提升管理”,对符合条件有望申证的,指导帮助完善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积极进行帮扶引导,促使其达到市场准入要求的必备生产条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