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创新、安全、优质”,四者相辅相成。和谐,是内部建设的要求,也是事业发展的保证;创新,是事业发展的源泉,是永葆先进的手段,也是持续提升的动力;安全,是我们的最高要求,也是我们的底线;优质,是搞好服务的标准,也是履行职责的要求。
当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质检工作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国家质检总局党组高瞻远瞩,提出了法治质检、和谐质检、科技质检的战略构想。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党组的要求,结合辽宁检验检疫局的实际情况,做到“和谐、创新、安全、优质”显得十分必要。
“和”乃万事之基 “谐”助发展之力
一是一脉相承,追求和谐。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质检总局、省、市地方政府也提出和谐发展,辽宁检验检疫局也是高度重视和谐机关建设。之所以这样重视“和谐”,是因为和谐是我们事业发展的主题,是一个组织、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
二是上下一心,构建和谐。和谐的内容很丰富,包括学习、工作、生活、人际关系、廉政建设等诸多方面。我们所要重点追求的,是班子要和谐,队伍要和谐,与企业、相关单位的关系要和谐。我们的事业要想成功,必须在和谐的大气候下,保持团结一致。尊重别人就等于尊重自己,成就别人也就等于成就自己。团结起来力量才大,团结起来才能做好我们的事业,团结起来才能心情舒畅。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干部。我们的事业是要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才能走向成功。所以要继续倡导这种和谐的理念,要上下一心保护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和谐局面,要像爱护眼睛一样来爱护团结。
三是坚持原则,维护和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我们重视和谐,但不追求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我们追求的是在矛盾运动、允许争论、包容差异基础之上的和谐,是更高境界、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和谐。面对违法乱纪的恶劣行径,面对害群之马,我们仍然要坚持原则,主持正义。对于个别人、个别领域的处理,正是为了维护整个组织、整个集体的和谐,是舍弃“小和”,求得“大和”。
在创新中发展 在发展中创新
一方面,要拓宽视野,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实践告诉我们,没有一劳永逸的质量安全,没有一成不变的监管模式。任何工作都是不进则退,不提升、不创新就要被别人甩到后面去。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建设;加上全省各市结合实际,提出的发展战略,构建了辽宁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我们要把检验检疫工作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平台,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各地的发展部署,主动思考,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作出贡献。另一方面,要转变思维,积极营造创新氛围。制约开拓创新的关键在于传统思维和行为上的惯性。要建立和完善鼓励创新的机制和制度,破除只防出错、不求出新,只求保险、不担风险,只循陈规、不探新路的思维定势,弘扬推崇探索、宽容失败,激励成功、善待挫折,鼓励冒尖、包容个性的创新文化,形成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良好风气和氛围。
抓质量打基础 保安全守底线
强化安全发展的观念。科学发展必须安全发展。质量是检验检疫工作的生命线。中央领导和质检总局领导反复强调,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要求我们扎实工作,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我们在安全工作上的目标是“两个不出”,即业务上不出安全事故,特别是不要出系统性的安全事件;队伍中不出现问题,不能让哪个同志掉队。工作是政绩,安全更是政绩。安全的过错否决和毁灭工作的政绩。
强化预防为主的观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出事故不等于没有隐患。抓安全工作,最大的问题就是看不到问题,最大的隐患就是缺乏忧患意识。要完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守住底线,处变不惊;要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提高防控水平;要建立风险监管机制,实现对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强化群策群防的观念。安全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工作。要“依靠组织、依靠集体、依靠群众”,加强教育引导和责任划分,把安全工作作为大家的“共同课目”,形成 “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局面。
心系地方经济 开展优质服务
一是要凸现主动性。依法把关是国家赋予我们的使命,优质服务是时代对于我们的要求。今年,“质量提升”活动是我们检验检疫工作的主题,为了推进活动的开展,质检总局又陆续启动了“检测工作整顿”、“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等活动。要主动出击,出台“便企措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要主动应对,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外动态等信息,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减少损失;要主动研究,攻克一批重大科研项目,解决制约检测能力的瓶颈问题。二是要强调便捷性。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应该热情相待、彬彬有礼;要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周期、收费标准、文明用语、服务忌语等,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搭建“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检政企合作”平台和“关检协作”平台,为企业节约成本支出。三是要追求有效性。克服“一刀切”的传统服务模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特点,采取一对一、个性化分类指导、定人定点帮扶等形式,为企业量身订做“服务套餐”;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直通放行制度,进一步简化出口货物查验手续;对出现违反检验检疫法规行为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严格的检验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