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2011年中央部门预算编报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委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需求,现就征集2011年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项目及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必须保证高质量、高水平,并符合以下支持范围:
(一)我国承担ISO和IEC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处工作项目;
(二)我国担任ISO和IEC中高层管理机构成员工作项目;
(三)我国ISO常任理事国中国工作委员会及ISO/TMB、IEC/SMB支撑机构工作项目;
(四)由我国提出并积极推动的ISO和IEC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我国制定国际标准技术研究项目;
(五)重要国际标准跟踪研究项目;
(六)承办ISO和IEC国际标准会议项目;
(七)国际标准合作交流项目;
(八)国际标准化政策研究项目。
二、认真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要细化到具体明细科目,列明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交通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费用等支出明细,并将测算依据一并说明(如差旅费人次、会议名称规模等)。
三、填报项目申请材料
各项目申请单位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填报项目申请材料。请于2010年11月19日前,完成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1),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任务书(附件2),并报我委国际合作部。
四、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各申报项目经我委审核同意后,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1年第一季度与我委签署技术服务合同(附件2),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经费。
五、联系人:李东方
电 话:010-82262630
传 真:010-82260660
E-mail: lidf@sa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项目信息表.doc
2、标准化项目任务书.doc
3、技术服务合同书.doc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