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内部分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自律意识不强,停产、转产、复工不向质监部门递交申请,导致质监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现状不能完全掌握,易出现监管盲区的情况,山东费县质监局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动态监管。
一是加大巡查回访力度。将巡查回访制度落到实处,并增加了巡查次数,深入企业现场了解真实情况。二是定期与企业联系沟通。对企业的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通过召开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培训会和现场会等方式,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法律素质,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四是落实“停产要报告,复工要申请”的监管制度。以便对企业的生产情况实时掌握,杜绝脱离执法机构监管的无政府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