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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高价值物品入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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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海关在白云国际机场查获一起旅客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名牌服装、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入境事件,涉及价值达人民币十余万元。

  据介绍,这名旅客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其行李中查获包装完整的阿玛尼、皮尔卡丹、古驰等高级皮衣,以及高档手表,共计20余件,数量已远超自用合理范围,海关按规定予以征税处理。

  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对高档消费品甚至奢侈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海关提醒广大市民,在出入境前,可通过海关官方网站,了解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的有关管理规定。携有超出上述范围物品进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作者:周德辉 郑扬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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