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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后生产的新电视机必须附有能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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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2日,香港贸发网消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经过投票,通过了一项最终规定,要求2011年5月10日后生产的电视机必须显示EnergyGuide标签。据悉,EnergyGuide黄黑色能效标签目前已在许多家用电器中使用,如洗衣机、冰箱等,为消费者提供年能源成本和与其他类型产品相比的成本范围等信息。FTC称,EnergyGuide标签能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的购买决定。此前,能源部门并未发布电视产品的测试程序,所以FTC将会用由美国环保署发布的程序作为美国能源之星(版本4.1和版本5.1)项目的一部分。程序要求制造商衡量电视消耗的能量,包括播放时、待机状态甚至是关机状态。

  FTC表示,EnergyGuide标签必须贴在电视机前端,可从电视机正面看到。并以水平、垂直长方形或三角形的形式张贴,且保证在由制造商销售给消费者的正常搬动过程中防止掉落。EnergyGuide标签必须包括两项内容:该电视的年能源费用以及与其他类似屏幕尺寸电视的能源费用比较。

  在标签尺寸方面,垂直、水平长方形或三角形标签的尺寸范围为1.5到5.5英寸、1.5到5.23英寸和4.5英寸(对角边)。此外,该最终条例对标签的定位、间距、标题大小等也做了具体的阐述。

  2011年7月11日起,修订的规则还要求销售电视机的网站显示完整EnergyGuide标签的图标。

作者:佚名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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