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将乐县质监局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行政执法案件公开审理会,邀请将乐县法制办、检察院、公安局、效能办、团县委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对“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水泥”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继2009年将乐县质监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开门审案”试点工作以来,将乐县质监局已有四个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主动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相关法制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之下,逐步建立“开门审案”长效机制,增强质监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树立质监部门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