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福清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福建省福清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实施意见:
一是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运行的责任主体。
二是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各镇(街)人民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和质监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实行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建立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监管;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
四是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增强特种设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能力;加强融台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