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10个月,在张家港口岸进口的160船次废钢中,发生短重现象的就有89船次,占总船次的一半以上;短重率超过贸易合同允许误差0.5%的也有61船次,接近总船次的四成。对此,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建议国内收货人,发现短重后应尽快向国外发货人进行交涉,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