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开展汽车衡计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长兴县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汽车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全县汽车衡台件数共计109台,其中用于公路管理上治理超限超载的有4台,用于贸易交接的为105台,此外80吨以上的汽车衡占总数的87%。长兴县质监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对汽车衡市场的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汽车衡的强制检定工作。一是强化监管。长期以来以检测中心的定检技术力量作为依托,强化汽车衡的强制检定工作,保证全县汽车衡的强制检定工作有序进行,强制检定率保持在100%。二是规范台账。目前尚无汽车衡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所有使用的汽车衡均由生产厂家直接销售。为规范汽车衡的使用方法,对汽车衡使用过程进行监督记录,要求各汽车衡使用单位建立台账,规范汽车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