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山东省昌邑市质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昌邑市质监局派出相关人员深入生产企业,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是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专项整治。通过摸底调查,掌握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要求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帐;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所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
三是加强帮扶,转变监管方式。组织监管人员深入食品获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加强产品标识管理,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建立产品销售台帐,完善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等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日常巡查、食品抽检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把工作重点由食品质量检查转移到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上来。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销售台帐、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