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东龙口质监局接到四川经济日报社发来的函。函称,该报社记者在配合基层管理部门对流通市场开展农资打假跟踪报道时,有消费者反映当地市场上出现两批标有龙口市同一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合格证相识,但是包装和所留公司电话均不相同的农药,希望龙口质监局能够给予协助检查。
龙口质监局接到函后,第一时间派人赶赴函中所提到的生产企业——山东润杨化学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对,最终确定函中所提到的产品是假冒产品。该局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四川方面,并随函附带上了山东润杨化学有限公司产品的标签影印资料,为四川方面的打假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也维护了龙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这只是龙口质监局帮助企业打假维权的事例之一。近几年来,该局始终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己任,宣传法律法规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识;在适当的时机向社会曝光假冒伪劣产品,宣传优质产品,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和自觉监督;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及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利用职能优势,与假冒、侵权企业所在地的质监、工商部门紧密协作等手段履行执法监管职能,在打击假冒伪劣生产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地努力。
在该局的努力下,有20多家龙口本地企业厂址、厂名、标签等被假冒案也得到了有效地处理,造假窝点被依法查处,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了有力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