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在长沙召开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口岸合作联席会议上,湖南省口岸、海关、检验检疫、商务、海事、铁路、电子口岸分别与深圳、广西、福建三省(区、市)对口部门签署了《湘深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湘桂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及《湘闽两省全面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备忘录》。
此次,湖南与深圳、广西和福建签署的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包括探索推进“无水港”建设,推动跨关区、跨检区口岸直通放行,努力实现“属地报关、属地报检、属地验放、口岸通行”,发展铁海、陆海、陆空联运多种运输方式、推进湖南直通港澳货柜车运输业务改革等等。其中,《湘闽两省全面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备忘录》对两省查验监管部门的业务合作作了具体要求。
《协议》和《备忘录》的成功签署,把深圳、广西、福建口岸的功能延伸和拓展到了湖南,对促进湖南加速融入东盟自由贸易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粤港澳经济一体化,以及推动湖南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将为湖南省进一步深化与粤港澳、海峡西岸、东盟自贸区的交流合作、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等提供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