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绍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牢固树立全程监管理念,立足“五个着力”,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了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的优质安全为重点,抓好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绍兴市农业标准体系。目前全市共制修(订)各级农业标准规范32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33个,市级25个,县级266个;收集农业国家标准1800多项、农业行业标准2500余项、浙江省农业标准(规范)900多项,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基本涵盖绍兴市茶叶、蔬菜、花卉、畜禽、水产、干鲜水果六大主要特色农产品,具有绍兴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
二、着力推进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是认真做好第七批国家级示范区申报工作。今年全市共向省推荐上报“无公害茶叶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等6个项目。二是积极开展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创建。下发了《关于加强绍兴市2010年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认真抓好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全市1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项目创建工作于9月顺利通过浙江省质监局、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海洋渔业局和浙江省林业厅联合组织验收组验收。三是启动了市级农业示范推广项目。结合政府提出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调研起草了《绍兴市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将市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一个基本条件予以启动与实施。
三、着力打造农业品牌。一是抓好农业名牌培育。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名牌培育企业的指导与扶持,今年全市共有26个农产品获得浙江名牌,36个农产品获得绍兴名牌。二是抓好“三品”认证管理。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主导农产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今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3只、绿色食品8只。三是抓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加强对绍兴酒和越州龙井茶保护后续监管工作,通报了绍兴酒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有效性监督检查情况,对越州产区龙井茶地理标志保护年审工作,同时帮助嵊州市幸福茶厂等3家龙井茶生产企业申请了地理标志保护。
四、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推进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和巩固小农资整治与规范工作,今年已完成全市1559家小农资店整规,规范率达100%。二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制定了《绍兴市初级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蔬菜、水产品、畜产品、茶叶、水果、粮食6大产业开展产地准出管理,全市确定74家初级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试点单位,将逐步建立起“五有一追溯”制度。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和水产品整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加强对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杜绝禁用、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绍兴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据统计,1-8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6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30个,抽检各类农药、农资、水产品等34455批次。四是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依托市农产品监测中心为核心,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中心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1-8月份,全市共定性检测蔬菜4557批次,合格率为99.3%;定量检测蔬菜131批次,合格率为96%;定量检测水果53批次,合格率为100%。
五、着力提升质量安全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科技下乡”、“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加大技术培训,已组织推广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各类农业标准化专业人员5000多人次。二是加快农产品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绍兴市农业生产和主要出口农产品需要的国内外标准数据库,做好国内外最新农产品标准信息和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发布,今年发布预警资讯11条,为企业及时了解国外指令内容,尽早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启动了镇乡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市、县、乡三级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目前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五个县(市)也均出台了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正在全力推进此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