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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污染限制规范12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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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地方标准《室外照明光干扰限制规范》近日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标准要求,在住宅周边设置各类照明时,应核算并控制朝向居室窗户的灯具亮度和窗户立面上的照度;在城市机动车道路两侧设置非道路照明装置时,应进行眩光评价,不宜在城市非商业区和非文化娱乐区设置频繁变换模式的照明。依据不同分类,标准详细规定了照明装置光干扰的具体限定值,包括朝向住宅建筑居室窗户方向的灯具的光强限制,广告标识表面亮度的限制,布置在人行道两侧照明灯具的光强和亮度等。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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