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务部获悉,截至2010年11月4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带动新家电销售2672万台,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进一步释放了国内居民的消费需求。
据介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自2009年6月实施以来,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取得明显效果。从6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此项政策在全国逐步推广实施。目前,除部分不具备拆解条件的地区外,其他省市已分期分批启动。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促进了绿色消费和资源利用。家电以旧换新淘汰能耗高的旧家电,推广购买节能家电,新家电可节约能耗约20%~30%,按已更新换代家电2500万台推算,每年可节约电能约51亿千瓦时。同时,回收的废旧家电集中到有资质的正规企业进行拆解,初步改变了回收无序、小作坊拆解的局面。截至目前,全国共拆解旧家电1405万台,回收利用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44万多吨,有效挖掘了“城市矿山”。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提升了相关产业效益。家电以旧换新带动了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各个环节企业效益不断增长,提升了产业结构,增强了竞争力。生产企业努力研发生产节能环保型产品,仅海尔、海信、澳柯玛三大家电企业就研发推出300多个节能环保型产品。销售企业苏宁公司在成为中标销售企业后,一年来销售量同比增长33%。
此外,家电以旧换新在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仅北京、青岛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新增税收就达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