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泉州检验检疫局获悉,泉州检验检疫局在对1批进口煤炭检验鉴定时,依靠自身精湛的技术、准确的检测数字为企业挽回300万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10月5日,泉州国电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某开发有限公司从印尼进口1批动力煤抵达肖厝港并开始卸货。该批煤炭申报重量5.19万吨、货值449万美元。买卖双方合同约定:全水分超出18%或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400kcal/kg时拒收。期间,泉州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按预先制定的取制样方案进行现场监管及取样。但在抽样检测时,该局检验人员发现该批煤炭外观异常,与其他煤炭相比颜色较红。
为此,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将样品送煤炭实验室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该批煤炭全水分竟然达到了23.3%,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仅为3855kcal/kg。经向收货人广西某开发公司了解,该批货物的发货人已经数次转手,而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货人印尼某实业有限公司在装货港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报告,但发货人报检时提供的是自行签发的品质报告,该报告显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450kcal/kg。
综合以上情况,该局认定发货人的报告存在伪造数据的嫌疑,并迅速采取跟进调查措施:要求进口企业不得使用该批货物,并立即封存现场,对堆场拍照留证;要求收货人提供装货港检验机构签发的品质检验报告。在收货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显示该批货物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4350kcal/kg。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发货人承认篡改最终分析结果,使得证书数据与事实严重不符。现经贸易双方谈判协商,发货人印尼公司同意该批货物将以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终货款结算依据。
鉴于此,10月25日,泉州检验检疫局出具了这批动力煤的检验证书供企业对外索赔。按照合同约定,收货人只需支付约三分之一的货款,也就等于挽回了300多万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