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5日,美国制定燃料和燃料添加剂法规。环保署(EPA)拟许可精炼厂和实验室使用更通用的,对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ASTM) 5种分析检测方法改进了的燃料检测程序。一旦这些检测方法的改变被批准,它们将代替环保署(EPA)机动车辆燃料法规中相应检测方法的早期版本。环保署(EPA)还拟采取行动改变指定的丁烷中硫磺的检测方法。环保署(EPA)拟用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ASTM) 委员会汽油和柴油燃料检测方法D.02版本代替已批准的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ASTM) 委员会硫磺检测方法D.16,并拟许可一个附加的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ASTM) 汽油中硫磺的检测方法。环保署(EPA)还拟对两个可供选择的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ASTM)的汽油检测方法取消2004年9月1日的日落条款。最后,环保署(EPA)拟在机动车辆燃料法规中增加一个新的章节。在确定符合法规中列出的环保署(EPA)机动车辆燃料标准时,这一新的章节引用了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ASTM)标准惯例中的凑整方法作为凑整检测结果遵循的程序。在联邦纪事(FR)规章和法规部分,我们对提出的修订采取直接最终法规行动,因为我们认为这些修订没有争议且预计没有反对意见。我们已在直接最终法规的导言中说明了我们的修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