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关于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备案的函》(翼建标备函 [2010]08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09-2010。 《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地方标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