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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阳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确保农村药械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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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山东省阳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抓监管促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凡是涉嫌制售假劣药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凡是有制售假劣药品不良行为记录的涉药企业,一律确定为重点监管企业,并且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加大药品的抽验力度,加强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监测,提高监管实效。

  三是举报实行登记备案制。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械安全,制定《阳信县奖励举报药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接到举报须经登记、核实,对举报人进行适时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是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在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企业人员,必须实施和接受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生产经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阳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改变监管方式,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促使涉药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净化,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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