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出口示范区:食品农产品的“硬拳头”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做大做强吉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吉林检验检疫局联合省商务厅,共同发起开展全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今年5月20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吉林省成为全国较早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范畴的省份,“检政企”合力走上“以质取胜”的扩大产品出口之路。

  建设出口示范区是农业大省向强省转变的必由之路

  加强出口示范区建设是检地双方加强合作,从根本上保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推动农业大省向强省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出口规模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出口示范区发展模式,有利于区内“政检企”各方在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力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管理,提高外贸增长质量。

  有利于从供货出口向自营出口转变。据调查,受企业出口意识不强、生产规模不大、组织程度不高等因素影响,2009年吉林省仅绿豆及花生即减少近4亿美元的出口额。推进出口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增强企业出口意识,提高企业组织程度和企业竞争能力,培育特色品牌打开国际市场,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从而改变出口“散兵游勇、各自为战”的状态,实现从“供货出口”向“自营出口”的转变。

  有利于促进产品符合国际市场标准和要求。出口示范区依据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技术标准及规程等制定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鼓励引导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各种国际、国内体系认证,从而全面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市场质量安全要求。

  有利于形成合力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2009年仅吉林金翼、长春皓月、长春海仁、长白高丽参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即新增成本150万美元、直接损失509万美元。推进示范区建设,有利于面对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区内“政检企”相互协作,紧密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对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咨询培训并组织针对性更强的技术储备、检验检测应对。

  有利于规范出口企业全过程标准化生产。通过示范区建设,有效整合行政、社会资源,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各环节、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出口农产品“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示范效果,带动吉林省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餐桌、到出口的标准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因地制宜增强实效是确保出口示范区工作落实的必行之策

  为了增强示范区建设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与政府工作重心合拍、合心、合力,吉林检验检疫局在起草实施办法、推动示范区建设中,既坚持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借鉴山东经验,又注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示范区品种区域全覆盖。为实现示范区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吉林省出口食品农产品产业布局,坚持规划先行,以点连线,带动全面,实现吉林省九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大宗特色种植、养殖食品农产品的“全覆盖”。示范区形式灵活多样。示范区分为示范县(市、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三种类型,示范区既适用于企业单独申请,也适用于各县(市、区)整体申请。

  示范区条件不拘一格。放宽了示范区申请条件,对于具有较好产业基础和品牌优势但尚未对外出口的重点和优势产业、品种,如人参及制品、鹿制品产业,只要其有出口意向,也纳入出口示范区管理范围,给予技术、信息、政策扶持,促其早日实现产品出口。

  示范区布局突出重点。韩、日,欧盟,港澳是吉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因此,在示范区布局上突出设置对上述目的地出口的示范区,并对各品种龙头企业示范区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示范区建设强化考核。地方政府对本区域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负总责,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吉林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全省食品农产品示范区进行考核,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

   依托“两大建设”是推动出口示范区向纵深发展的必然之选

  出口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吉林检验检疫局在推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力争做到示范区建设与质量提升、扩大出口相结合;与政府相关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国家质检总局和吉林省政府签订的“合作备忘录”相结合;与地方质检两局大质检文化建设相结合。特别是坚决依托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两大建设”的决策部署,吉林检验检疫局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及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和检验检疫、商务、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目前,吉林检验检疫局、吉林省商务厅已先后与辽源市、四平市、延边州政府签订了“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进一步发挥质检系统服务吉林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的整体职能作用,吉林质检两局在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以及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和标准化、计量工作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合作,全力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作者:秦伯英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