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设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检验等技术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统检计划的落实;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督检验;量值传递、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等职能。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不含哈尔滨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06名,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统一上报招聘计划、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公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凡符合各用人单位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详见招聘人员计划)。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参加黑龙江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7)其他具体条件要求见招聘人员计划(其中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8)边远地区部分招考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5日至26日)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1月15日9:00-11月19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0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时间:2010年11月16日9:00-11月22日16:00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陆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10年12月5日9:00-12月9日16:00
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即报考单位的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12月11日笔试)
1、考试范围。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基础、时事政治等)、公文写作和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三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2011新大纲)》为参考依据。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以《质量技术监督概论》为参考依据。
《质量技术监督概论》一书,可到哈尔滨香坊区香顺街55号?国家标准馆黑龙江分馆购买。联系电话:0451-87979251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面试工作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职位1:3比例的人员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
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本人照片及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与报考者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卷面满分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满分60分,公文写作满分4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240分,计分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分+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成绩分+公文写作成绩分)笔试成绩分x70%+面试成绩分。
五、考核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各市(地)局和相关省直事业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所属单位拟聘人员进行体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应委托市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通用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身体特殊要求的可在招聘计划中明确提出,并在体检中增加该体检内容。
七、公示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办公室将全系统拟聘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应聘期间,不得搞拉关系等不正当行为,凡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规定原则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4、联系电话:0451-8797908987979088(有关单位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5、监督电话:0451-87979175(黑龙江省纪委驻黑龙江省质监局监察室)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系表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
孙伟波 |
0451-82306146 |
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
刘文超 |
0451-87979222 |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李春娟 |
0451-86087171 |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韩伟 |
0451-82299856 |
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姜海鹰 |
0452-2457913 |
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马永利 |
0453-8888387 |
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李艳杰 |
0454-8600360 |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王东彬 |
0459-6196008 |
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张金峰 |
0467-2396163 |
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张莉 |
0458-3772013 |
绥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侯文平 |
0455-8258922 |
双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李玉玲 |
0469-4284125 |
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李芳 |
0468-3356203 |
七台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马钦霜 |
0464-8662320 |
黑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于丽辉 |
0456-8267239 |
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唐伟新 |
0457-2157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