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设“平安长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切实从源头做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结合去年在大米和桶装饮用水行业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经验和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展信用体系建设单位,在全县酒类企业全面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长兴县质监局会同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全县10家酒类生产企业召开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同时布置下步的工作任务:要求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长兴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评价细化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己进行自评分。11月中旬,由长兴县食安委组成考核组对企业现场考核打分,并结合日个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管信息、社会对企业监督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搜级,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A级企业帮扶为主,重点是实施名牌建设,大力争创名牌;对B级企业监管与帮扶并重,督促企业向A级转化;对C级企业严格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每月巡查每季度实施抽查,督促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对D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对确实无法保证食品生产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