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托儿所、幼儿园)饮食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部署,决定于2010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通知指出,托幼机构是学龄前儿童生活与受教育的场所,儿童是社会成员中最脆弱的群体。要高度重视托幼机构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入园幼儿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持不懈地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学龄前儿童营造一个食品安全的环境。
通知要求,专项检查行动以民营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在整改之后进行复查。要加强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督促托幼机构承担起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与教育、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