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已经整整一年了。一年来,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和“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科学发展,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分类管理办法;对进一步深化检验监管工作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应该说该办法的成功实施,受到了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广大出口企业、各行业协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肯定。在该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回顾总结出口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的工作,谈三点自己的认识。
首先,谈谈分类管理办法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科学立法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分类管理办法不仅是对国家质检总局原51号令的修订,而且是发展和创新。分类管理办法是对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检验监管工作经验的总结,它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智慧的结晶。检验监管司从2006年就开始启动该项工作,历经3年,经过几上几下,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省情,坚持不搞一刀切和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思想,反复征求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和广大出口企业的意见,先后十易其稿,并且经过了总局法规司的严格法律审查才得以出台。整个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慎重、科学、民主和公开。
同时,为了确保分类管理办法能够在全系统得到长期有效实施,检验监管司按照“大统一、小灵活”的原则,充分保障了分类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
二是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是分类管理办法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分类管理办法是我们检验监管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检验监管工作经验的总结。分类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三个符合”:一是符合我国外贸发展的实际;二是符合检验监管工作的实际;三是符合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的实际。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分类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分类管理办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在具体行动中:一是国家质检总局在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后立即成立了出口分类管理专家组,负责分类管理办法的研究、宣传等后续推进工作;二是各级检验检疫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出口分类管理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规划。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时制定并上报了本局的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和规范,组织对本局系统人员和辖区出口企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并对本辖区的出口企业及时进行了分类,产品进行了风险分级,保障了分类管理办法的平稳顺利推进。
三是联合地方政府部门是分类管理办法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在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中,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紧密联合地方政府和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出口企业信息和出口分类管理信息,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了对出口企业的监管,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好评。如无锡检验检疫局联合无锡外经贸局、海关、国税局、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等外向型经济相关部门,召开无锡外贸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为50余家全市重点进出口企业提供外经贸政策一揽子解读。
其次,分类管理办法取得了很大成效。
截至2010年7月31日,全国纳入出口分类管理体系的出口企业共有58229家,其中一类企业3275家,二类企业28115家,三类企业26831家,四类企业8家。出口批次8025233批,其中实施信用监管的有1688351批,验证监管3186435批,一般监管2789688批,严密监管360653批,特别监管106批,合计出口金额达到3193.24亿美元。出口不合格批次合计9599批,金额3.04亿美元,占比分别为0.12%和0.10%。
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是检验监管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通过“两维分类、三级风险、四类企业、五种检验监管方式”的有效实施,大大提高了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检验监管工作更加科学、高效、重点突出,将以往单纯对出口货物的检验,改为以对出口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产品抽查检验的方式,实现了检验向监管的转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大提高了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通过分类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给予诚信度好、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保证能力强、社会责任意识良好的企业出口产品检验监管上的便利,实现扶优扶强的目标,引导企业树立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通过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帮助企业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提高了出口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出口产品通关速度进一步加快,通过实施五种新的检验监管方式,在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的基础上,极大地减少了现场检验的频次,加快了货物通关放行速度,为企业节约了时间、仓储等成本。
最后,谈谈如何进一步推进分类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分类管理办法是一个比较科学的管理办法,它的有效实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对进一步深化检验监管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检验检疫部门应该以分类管理办法为契机,按照“三个结合”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检验监管工作的全面改革。一是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和企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检验监管措施,促进检验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结合“质量提升”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结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求,落实检验检疫业务模式改革,促进服务能力和服务层次的提升。为此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加快制订分类管理系列标准,使分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为了使分类管理办法更加科学有效地贯彻执行,检验监管司目前已经通过国家认监委紧急立项,正在制订《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通用要求》、《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基本要求》、《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和《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五种检验监管方式》四项标准,并以这四项标准为基础,按照专业类别建立一系列相关标准,使分类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加快产品风险研究,建立科学的产品风险评估方法。目前,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产品风险分析基本以定性分析为主。与总局“由定性、定量相结合逐步过渡为科学定量分析”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总局正在组织专家进行产品风险分析研究,将建立科学的产品风险评价方法。
以分类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快制订其他检验监管制度。分类管理办法是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的一个成功范例,它是检验监管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催化剂,检验监管工作改革必将以分类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深化。为此,总局目前正在加紧制订《进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工业品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管理办法》、《表外商品监督管理办法》、《市场采购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验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业产品的相关检验监管制度。随着这些制度的相继出台,一套完善的工业产品的检验监管制度将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