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省鄄城县质监局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检验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山东省鄄城县质监局联合山东省特检院菏泽分院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检验,并建立谁充装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充装站进行严格的管理,以逐步实现液化气钢瓶定期检验的常态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液化气罐有严格的使用年限,使用15年的钢瓶必须报废,其中个人家庭使用的15公斤液化气罐,每4年要检验一次;餐饮业使用的50公斤液化气罐,每3年检验一次;如果发现液化气罐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检验。然而,由于液化气罐的流动性大,周转快,很难监控,所以安全隐患大。

  从今年10月份开始,鄄城县质监局开展气瓶专项检测活动,由各充气单位对自有产权的气瓶进行登记建档,并负责其安全和检验。一旦发生问题,充气站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截至目前,已对全县八家液化气充装单位开展400余只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

  质检部门提醒市民,在使用液化气罐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罐体上有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标志,如果没有,就不能保证质量,绝对不能使用。

作者:孙福川 来源:菏泽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