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标准委获悉,由山东省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主持起草的《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与编制规则》、《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2部分:部门、项目和人员派驻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 服务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4部分:效能评价准则》被成功立项为国家标准立项,成为泰安市首个成功立项的服务类国家标准。
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要求将标准化理念引入行政服务领域,以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服务对象满意为根本宗旨,促使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高效化。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以推进“服务标准化”为契机,积极培养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山东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科学搭建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和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08年,由山东省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新泰市质监局起草编制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要求》等五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成为山东省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一个里程碑。
2009年,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成功立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该中心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经验编入全国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还在2009年第三届联合国“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国际会议”上就“中国县级政府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英文发言,向世界各国与会代表展示了中国县级政府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泰安市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走上国际舞台。
2010年,《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的成功申报标志着泰安市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了从基层实践到标准理论的科学发展,为泰安市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