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检验检疫部门针对辖区内某玩具企业出口欧洲某国的木质玩具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玩具中拼板产品存在小零件,从而不能满足欧盟EN71-1标准中关于3岁以下儿童玩具不能含有小零件的规定,遂判为不合格,并要求对货物进行返工整理。
经调查,该企业为玩具出口二类企业,自身具有一定的产品自检自控能力,设计时产品最小部件尺寸均大于31.7mm而不能放入小零件筒,可以满足欧盟EN71标准要求,企业首件制样送于第三方检测机构TUV检测合格。“设计合格而产品不合格,TUV检测合格而检验不达标”情况实属少见,检验检疫人员随即对产品设计、首件确认、车木加工、涂装工艺、产品包装等环节进行逐一排查,发现产品生产首件时完全按客户来样进行设计生产,所以首件产品尺寸与客户要求一致,遂检测合格。
而大批量生产时,产品尺寸均由企业实验室“小零件筒”测试后确认生产,而实验室“小零件筒”未经检测部门校准,“小零件筒”直径尺寸仅为30mm,与准确值31.7mm存在较大偏差,导致最终产品尺寸普遍偏小,不符合欧盟EN71标准要求,导致整批货物报废。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玩具出口企业,玩具检测量具是否标准直接关系玩具产品生产一致性,量具使用不当极易导致货物批量生产不合格,并希望企业在产品开发、生产等环节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咨询国外法律法规,寻求工艺技术指导,切实保护自身利益,提升出口玩具国际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