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22日结束为期两天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查阅台账、现场询问和随机抽查,督查组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效果总体表示满意,认为达到了预定的整治目标。
10月21日至22日,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食药局以及相关新闻媒体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第一督查组,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的带领下,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督查组听取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丰台区和密云县的部分超市、卖场、酒楼、乳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据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介绍,截至2010年9月,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和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市政市容等相关管理部门,均依据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制定了年度和专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对全市16252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单位总数超过32万户次。整顿工作期间,北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办结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154518件,公开通报食品安全典型案件401次,涉及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食品添加剂生产等企业3728家。通过整顿,有效地遏制了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2009年至2010年,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7%左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案件。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密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地推进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期间,北京市制定下发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建立了畅通的联络和信息沟通机制,并充分转化和运用北京奥运和60周年国庆食品安全保障成果,使全市食品安全及其监管总体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但是,北京市食品产业自给率低、依赖性强,存在较大的输入性风险,基层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尚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加工企业还存在经营规模、加工水平不均衡、信息化程度和监管体系建设尚需完善等问题。
根据督导检查结果,督查组建议北京市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在继续做好城市食品监管工作的同时,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放在乡镇村和城乡接合部。同时,要加快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监管网络,加快电子监管网和信息化建设。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加工行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全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