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具有嫩化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物质加强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辖区内的肉制品质量,严厉打击使用无检疫证、来历不明,病死或疫区畜禽肉品原料加工制作肉制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肉制品企业生产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山东省禹城市质监局组织人员开展了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核查、抽样送检的方式,检查重点为肉制品企业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产品的出厂检验等方面。在检查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情况,看企业采购的原料肉是否为正规渠道购进,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检验检疫,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索要了相关证明材料; 二、查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看企业执行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三、查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看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出厂检验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保持一致。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32人次,抽检产品12件,合格率为100%。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能严把原材料进货关,严格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未发现有未列入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