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新昌县质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测所的节能降耗服务队工作人员,对全县23家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检定、校准。对建立计量检测体系的8家企业,检查人员对照体系运行要求进行了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对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15天内整改完毕。
今后,新昌县质监局将继续监督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切实发挥计量工作在促进节能降耗、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