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嵊州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对嵊州市的电器销售单位的100余台不同型号的产品进行了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范围是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高压钠灯、自镇流荧光灯等9类产品。
经检查,所有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生产者均按照规定办理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产品也标注了能效标识,没有发现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的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还向消费者宣传了国家能效标识的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督促有关生产者和销售者遵守能效标识管理制度,达到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