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本市流通环节对北京、天津、上海、湖北、江西、浙江、四川、江苏、吉林、陕西、山东、河北、广西共13个省、市41家企业生产的50个批次蜂蜜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显示,16批次蜂蜜质量不合格。
此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果糖和葡萄糖含量、铅、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蜂蜜中碳-4植物糖的百分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7项指标。经检测,16个批次蜂蜜质量不合格。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继续销售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继续经销质量不合格蜂蜜,可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