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以94.6的高分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成为全省首家通过2006年标准的市级环境监察机构。
承德市环境监察机构主要由监察支队和稽查大队组成,是我市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的专门执法队伍,担负着现场监督、环境执法的重要任务,曾多次被市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评为先进单位,对提高我市环境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是根据国家环保规划要求,在2010年前省、市县环保执法队伍基本达到能力建设标准化要求,其内容包括人员与机构配置、基本硬件装备、应急装备和基础工作四大类45项指标。据了解,2009年比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的东部地区二级标准,我市环境监察现有装备共缺少执法车辆、办公设备和取证设备105台套,应急设备14件套,缺口资金高达160多万元。
承德市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将其定位为确保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增加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污染动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支撑。在市财政的全力支持下,到位资金近百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环保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我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因此被誉为“全省环保系统学习的标杆”,对全省的环境监察具有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